日喀则市、那曲市和阿里地区建立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指导意见的通知》《2021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总河长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于2021年10月16日,日喀则市、那曲市和阿里地区三地市在阿里地区措勤县召开建立日喀则市、那曲市和阿里地区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机制的会议。
会议首先由日喀则市、那曲市和阿里地区三地市建立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机制,并签订了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工作合作协议,同时昂仁县、尼玛县和措勤县也同步签订了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工作合作协议。
其次,三地市及各级河湖长对扎日南木错开展联合跨界巡湖,联合清理湖面及湖岸垃圾、水面漂浮物,对湖岸居民(农牧民)和游客开展了河湖长制工作宣传。
通过此次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机制会议,建立三地市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机制,开展了联合巡湖活动,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机制。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加强系统治理,实行联防联控联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