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改则、措勤三县县级河湖
“一河(湖)一策”方案审核会议在阿里地区召开
4月29日上午,在阿里地区水利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革吉、改则、措勤三县县级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审核会议,地委政研室(改革办)副主任、地区总河湖长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志飞做重要讲话,地区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地区总河湖长办公室副主任梁林江主持会议。地区自然资源局、环境生态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发展局、林草局、水文分局相关负责人,地区水利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水利局和河湖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地区总河湖长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措勤县、改则县、革吉县“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审查汇报,参会领导和与会同志对上报的方案进行审核研讨,各自发表了不同的修改意见,编制单位和东三县河湖长制办公室经过认真梳理针对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将在会后进行全面修改。
会议指出,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背景下,编制“一河(湖)一策”方案既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阶段性的工作成果,又是今后一定时期内管护河湖的基础性工作,更是河湖长制工作考核问责的一项重要内容。措勤县、改则县、革吉县三县县级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基本符合水利部办公厅印发的《“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要求等。
李志飞要求,河湖治理是发展大计、工作大局、民生大事,一头连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一头连着百姓的心。“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的重要技术支撑。“一河(湖)一策”编制要做到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河湖的不同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才能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李志飞强调,一是各县要认真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印发的《“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在深入了解各个河湖的管理保护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制定水资源保护目标、水域岸线管护目标、水污染防治目标、水环境治理目标、水生态修复目标等,结合相关规划及实际,在相应河湖长的具体领导下,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以落实管理保护责任。二是要求各位参会人员秉承科学和严谨的态度,认真审查“一河(湖)一策”方案,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希望各县认真听取和吸纳各方意见,尽早修改和完善方案,尽早签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