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水行政执法行为,助力打造水利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阿里地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行政许可方面: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二)行政检查方面: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行政检查的问题;检查频次过多,同一事项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的问题;逐利检查、任性检查的问题;检查标准、程序不明确,随意检查的问题;运动式检查、“走过场”检查的问题。
(三)行政处罚方面:对企业处罚依据适用不准确的问题;自由裁量权滥用的问题;证据收集不规范、处罚程序履行不到位的问题;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的问题;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的问题。
(四)行政强制方面:滥用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的问题。
(五)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问题。
二、实施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
三、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897-2801775
举报投递邮箱:aldqhzb@126.com
监督举报地址:阿里地区水利局水政执法监督科
附件1:涉企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附件2:水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阿里地区水利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