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阿里地区水利局在地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和治水重要论述精神,严格执行地委、行署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件大事”和“四个创建”,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依法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水利法治领域改革,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严格依法行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确保水利事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二是细化工作方案。局党组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十一个坚持”为指引,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制定印发《阿里地区水利局2025年水行政执法工作方案》《2025年水利普法工作计划》《阿里地区水利局“八五”普法重点责任清单》等文件,明确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将法治思想贯穿水利法治建设全过程,依法治水管水能力显著提升。三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水利局整体工作部署,与水利高质量发展同谋划、同推进、同考核。对重要法治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和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局党组坚持把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考法制度,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一是明确水行政执法事项。修订完善依法行政权责清单,涵盖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9类127项事项,加强清单动态管理,进一步明晰行政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行为。二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地区水利局设立专职水行政执法监督科,配备17名执法人员及执法记录仪、无人机等设备,为执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全过程记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公示等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今年以来,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水利部、自治区水利厅及地区司法处等举办的各类法治培训,开展2025年度水政执法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采取“理论+实践”模式,重点围绕水法规政策、执法实务、典型案例等内容,确保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40学时法律知识和20学时业务知识培训,有效提升法治素养。三是深化部门协作执法。为强化监管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提升水资源保护与污染防治效能,联合地区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处和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并实施《阿里地区涉水执法联席工作机制》,通过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信息共享、规范联合执法程序,有效凝聚治水合力。整合各部门执法资源与力量,切实提升水行政执法的协同性与执行力,为筑牢阿里地区水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四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为增强法治观念,防范法律风险,维护政府单位形象和信誉,提高为民办实事效率,降低群众矛盾纠纷,与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该律师事务所在合同审定、权责清单、信访问题及其他决策、规范性文件等方面提供了专业法律意见,有效发挥了法律顾问的职责作用。
(三)依法履行职能,加强水利行业管理。一是水资源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资源税征收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水资源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超计划取水等行为,维护良好水资源管理秩序。对取水许可管理、公共管网内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用水户实施计划用水管理。2025年以来,开展违规取水、无证取水专项执法行动25次,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查处违规取水问题6起,均已整改完成,责令违规取水用户补缴水资源费11.2211万元,期间未发生因行政执法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联合地区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非法取用水资源专项行动,依法封停自备井2处,持续提升水资源保护水平。年内共计征收水资源税54万元。二是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依法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等工作。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年开展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4次,发现问题57处,均已整改完成。三是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积极履行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水土保持监督等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组织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检查4次,摸排河道采砂场22个,查处侵占河道问题1处,目前已整改完成河道侵占问题,保障防洪安全与生态健康。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全年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5次,审批水土保持方案81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736.879万元,监督检查生产建设单位4家,做到应收尽收,足额征收。
(四)加强水利普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水法等法律法规。全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9次,举办专题讲座1场,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线上答题活动,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二是落实水利行业普法懂法。把水利普法融入水利执法和行政管理全过程,压实普法责任。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8.15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天上阿里”微信公众号发布科普短视频、推文,通过阿里电视台实时报道节水宣传活动和宣传标语,发放藏汉双语宣传册400份,覆盖农牧民群众1200人次。同地区教育局组织中小学和职校播放收看节水宣传片,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进一步宣传生活中的节水知识、掌握节水方法,促进全社会了解水环境、节约水资源的生态和节约用水意识。以案释法,通过典型案例宣讲会、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提升群众守法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三单两书”工作机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普法责任。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工作推进力度有待加强。部分人员对法治工作的认识存在差异,重视程度不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执法能力建设存在短板。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与新时代行政执法要求存在差距,基层政府机构改革后,除普兰县外六个县已撤销水利局,职能调整与业务开展不相匹配,执法力量专业性不足,执法效能亟待提高。
(三)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不足。水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普法宣传不到位、农牧民群众法律意识薄弱等问题,如河道采砂业主对《西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用水户对《西藏自治区水资源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认知不足,影响执法管理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健全水法规体系,夯实依法治水基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学法用法机制,创新学习方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深化对“十一个坚持”核心要义的理解把握。
(二)强化水行政执法效能,规范水事秩序。聚焦取用水管理、河道采砂、水土保持及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大监管巡查力度。以打击非法采砂为重点,集中整治“四乱”突出问题,依法查处涉水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执法与联合整治相结合,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生态影响显著的涉水违法问题,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河湖空间管控。
(三)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治水环境。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作为首要任务,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水资源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加强执法队伍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专业水平,为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阿里地区水利局
2026年1月2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次仁 18989973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