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巡河检查 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
为切实履行好“河长制”工作责任,扎实做好河道日常巡查、河流水域监控等工作,实现河道水环境持续改善,5月19日,阿里地区政协副主席王海龙前往日土县多玛河开展巡河,履行地级河长职责,日土县政协主席索朗塔杰、水利局局长向巴扎西、多玛乡副乡长嘎桑龙白以及县河长办工作人员陪同。
王海龙副主席一行沿多玛河而行,实地检查河道两边乱占、乱采、乱建、乱堆等工作,一边详细的了解情况,一边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王海龙副主席要求,一是县乡村三级河长要切实负起责任,按时定期巡河,对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二是县河长办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清理河道及河道周边遗留的建筑垃圾,积极组织人员清理河道周边的生活垃圾。三是要加强河道巡查,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河流内以任何形式进行捕鱼,切实保护河流生态环境。
王海龙副主席强调,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完善水环境,保障水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河湖长责任,充分发挥群众的作用,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要形成“保护水环境、人人都有责”的社会氛围,切实做到守河尽责,守河有责,守河担责,着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