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水利局关于遴选阿里地区河流
生态流量监测点建设单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阿里地区重要河湖生态流量(水位)监管基础工作,明确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监管目标,并为科学制定生态水量保障方案提供技术支撑,现决定对阿里地区河流生态流量监测点建设单位进行公开遴选。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阿里地区河流生态流量监测点建设
(二)项目内容
完成5处河流生态流量监测点的建设,具体位置为:狮泉河上游(欧果电站下游)、狮泉河中游(狮泉河电站下游)、象泉河中游(托林电站下游)、措勤藏布下游(措勤藏布电站下游)、玛卡藏布下游(德汝电站下游)。采购安装合格且符合规范要求的河湖生态流量监测设备,实现对各监测点日平均流量(水位)的持续监测,提供准确可靠数据。
(三)经费预算
22.89万元以内。
二、申报要求
(一)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
1.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2.资格证明文件超过有效期的。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遴选文件获取
通过本公告附件下载,或联系遴选人获取。
四、申请文件递交
(一)遴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1月12日10:30至2025年11月18日18:30。
(二)递交申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到场递交密封的申请文件(一式三份)。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三)递交地点:阿里地区水利局二楼水资源管理与水生态建设科。
(四)如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在2025年11月16日18:30前与阿里地区水利局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五、遴选与评审
遴选时间:2025年11月19日
遴选地点:阿里地区水利局
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将从报价、技术方案、综合实力、业绩等方面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遴 选 人:阿里地区水利局
地 址: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象雄路2号
联 系 人:达娃央金
联系电话:0897-2825627
阿里地区水利局
2025年11月12日

